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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 搞明堂 ,香港通識小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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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

老子是中國古代偉大的思想家和哲學家。他從小勤奮學習,閱讀過大量的古代書籍,中年時已成為有名的學者。

老子是道家的創始人。他寫的那篇五多字的《道德經》是道家哲學的經典著作。老子在這部著作中表達了他的宇宙觀、人生觀和政治觀。道教是中國土生土長的宗教,它以老子的「道」的哲學概念為基礎,正式創立於東漢中葉。

老子有關人生的觀點在百姓生活中流傳很廣。一般人以為一生能吃好、穿好、住好便是幸福了,但老子認為只追求物質享受的話,會損害做人應有的本性。他認為「貪婪招禍」,「知足常樂」。老子還認為世上萬物都有兩方面,「物極必反」,人生的福禍也是輪流更替的。

此外,老子在將「道」視作天地萬物的總根源、總法則的同時,還著重闡發了「道法自然」的思想。老子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又說:「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在道家看來,人是自然的一部分,道、天、地、人都是自然而然存在著的。它生化萬物,而又使萬物長養,但不去主宰他們,一切聽其自然。

道家的上述以「道」為本、道法自然和天地人一體的思想,其反映在人與自然關係的處理上,就是把人與天地萬物視作並列的關係,要求破除人類的以自我為中心主義。即既承認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不能脫離自然而存在,又強調人與自然不應成為一種對立、緊張的關係。道家的這種人與自然關係處理的思想,實際上則潛含著一種生態倫理觀念。它告訴人類應該通過熱愛自然,尊重自然秩序,保護生態環境,消除人類的自我中心主義,回歸到人與自然融合無間的和諧狀態。

道家生態倫理思想的主要內涵及其現代價值

道家的生態倫理思想的主要內涵主要表現出以下方面:

「知常曰明」與尊重自然規律。老子提出的「知常曰明」的生態
倫理思想,是指具有了解和把握事物生長變化的內在規律的能力才是真正的智慧。倘若不認識規律,而去亂做妄為,必然會招致凶險的結果。老子曾說「不知常,妄作,凶」,實際上是在兩千年前,對人們不遵守客觀規律,與自然規律對著幹的行為的一種警告。當今生態環境每況愈下,由於亂砍亂伐,導致森林資源日益貧乏,造成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空氣污染、水污染、噪聲污染等造成對自然環境的污染和損害,使環境品質急劇下降。能源的不合理開採與利用,造成了驚人的浪費和損失。這種種惡果的產生,都與人的任意妄為和生態意識、環境意識淡薄有著密切關係。如果生活在21世紀的我們只考慮眼前利益,那麼未來是不堪設想的,人類也必將受到大自然的更大懲罰。

「知和曰常」與自然和諧。「知和曰常」指和諧是事物存在和發展的根本規律。

天地萬物都包含陰陽兩種自然的力能,而陰陽二氣的統合又形成沖氣。所謂沖氣是指由陰陽二氣相互交合而形成的一種平衡、和諧的存在,它代表了事物的理想存在狀態。因此,老子哲學中,「道」作為萬事萬物生存發展的內在規律,也是表徵事物和諧狀態的一個範疇。

而「崇尚自然」、「崇尚和諧」則是老子生態倫理思想的精華所在。如果人類所生活的自然界的循環系統遭到破壞,使物種遭到滅亡,導致生態失衡,那麼人類也就失去了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環境。從上述意義來說,道家「知和曰常」的觀念可謂一種高超的生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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